童黨犯案 無諗要孭刑責

【本報訊】油麻地殘酷禁錮案中的涉案三名男童,年紀輕輕,竟涉嫌干犯殘忍罪行,精神科醫生兼香港大學犯罪學碩士丁錫全指出,童黨犯下嚴重罪行,其中一個原因是行事沒有想清楚後果,幼童及青少年對於好壞對錯判斷力較弱,往往不知道犯事可能會導致他人死亡,未想到自己要負上刑責。

案中受害的六歲男童,被毆打後困在又焗又臭的溝渠,全身動彈不得,度過兩天兩夜,期間三號風球高懸橫風橫雨,卅多度高溫下,無水無糧,捱了五十個小時後才終獲救出生天,兒科專科醫生伍永強稱,一般人四至五天不進食僅血糖稍低,不會有生命危險,但無飲水則很難捱,他說,男童被困時無飲水,加上戶外溫度高,有機會中暑及發高燒,隨時會燒壞腦,甚至有生命危險。

根據天文台紀錄,六月廿八日早上六時四十五分發出酷熱天氣警告,至三十日晚上七時才取消。六月卅日晚上九時十分發出一號戒備訊號,七月一日中午一時許改掛三號強風訊號,當日油尖區共有三十至四十毫米降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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