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錮坑渠50小時六歲童險生葬

油麻地揭發冷血童黨「生葬」六歲男童案。身世可憐的尼泊爾籍男童,上周六被親生父母留在西貢街公園玩耍時,疑多口得罪一名八歲男童,他召來一名十四歲及八歲尼籍同黨,將事主帶到人迹罕至的草叢拳打腳踢後,將他塞入呎半深的坑渠當「石棺」,再蓋上石屎渠蓋及用大石及手推車壓實後逃去,男童恍如被「生葬」五十小時。幸男童養母發現他失蹤報警,前晚在附近公園找到涉案其中一名尼童驚聞事件,警方接報及時將尼童由「石棺」救出,他受輕傷及脫水送院。警方前日及昨日先後拘捕三名涉案男童,其中兩名被捕男童因不足十歲獲釋。受害男童生父母則涉嫌疏忽照顧兒童被捕。

險死男童Limbu,中文乳名叫「宏仔」,現留醫治療,情況穩定。男童親生父母,未有結婚,母親(卅七歲)為尼泊爾籍,而父親(卅六歲),南亞裔籍,據悉,有人染有不良嗜好,分別有毒品、傷人及「賣老翻」案底。兩人住於油麻地。兩人被捕帶署調查後已獲准保釋。被捕三名男童,分別是姓張(八歲)本地人,以及兩名尼泊爾籍男童(八歲及十四歲),其中兩名八歲男童是同學,於油麻地一間小學讀小三;十四歲男童在大角咀一間中學讀中一。

獨自公園玩耍 遭找晦氣

消息指,Limbu出生後不久,其父母便將他交給居於何文田的姓莊(五十三歲)婦人「代養」,他在新填地街一間幼稚園讀高班,周六日才返家見親生父母。上周六(廿九日),Limbu如常由莊婦帶返親生父母家中,當日傍晚約六時,有人將男童帶到西貢街公園後離去,他獨自在公園玩耍,至晚上九時許,莊婦欲接回Limbu時,獲告知他在公園,但她在公園找不到Limbu,徹夜在街上尋子,至翌日凌晨五時許,心知不妙報警。由於失蹤男童年紀小,警方在附近一帶找尋無果,當晚發出其相片尋找。

曾被毆打 有脫水徵狀

莊婦連日冒着風雨四出尋子,由於Limbu最愛吃漢堡包,她逐間尋找,至前晚十一時許,找到白加士街一間快餐店時,遇到兒子一名八歲同伴,獲告知曾目睹他被一名十四歲南亞裔男童毆打,並引領她到英皇佐治五世紀念公園找到該男童,莊婦報警,有人在警員盤問下承認曾毆打及禁錮男童在澄平街附近一個坑渠內。警方立即趕往澄平街,期間莊婦大聲呼喚男童名字,終聽到其回應,警方循聲音找到他,當時男童面孔朝天被困約呎半深、呎半闊的坑渠,上蓋有三吋厚石屎渠蓋,上面壓有一架手推車,車上有一堆石頭。男童手腳擦損面部有傷痕,疑曾被人毆打,並有脫水徵狀,需送院檢驗。

警員隨即拘捕該名十四歲尼童,並於昨凌晨三時許再到上海街九十五號一劏房,拘捕涉案八歲本地男童,至昨午再到油麻地拘捕另一名八歲南亞裔男童。大律師陸偉雄稱,根據現行法例,十歲以下兒童沒有刑責,不足十歲的兒童如涉刑事罪行,警方會按正常程序拘捕及錄取口供,有需要時可要求其做證人,指證案中其餘疑犯。而十歲至十六歲的少年犯,警方落案後,一般會交由兒童法庭處理,一旦罪成多判到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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