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正式接受申請人自行決定以個人或家庭名義申領津貼,合資格人士昨起可以申請過去半年、每月六百元的全額津貼,或每月三百元的半額交津。另外,當局已調高計劃的入息及資產上限,以一人住戶為例,月入上限由七千三百元調高至七千七百元、資產上限則由七萬二千元,上調至七萬五千元。
交津計劃於二○一一年推廣至全港時,規定只限以家庭為申領單位而受批,指政府刻意製造關卡阻礙市民申請,政府去年決定放寬申領資格,改行「雙軌制」容許申請人自行決定以個人或家庭為申領單位。勞工處表示,申請人可選擇每次申領過去半年,即今年一至六月的津貼,或選擇稍後才提交申請,以申領過去一年的交津。市民現可於勞工處各就業中心、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辦事處或民政事務總署各諮詢服務中心等,索取申請表或於網頁下載,如有查詢可電二十四小時熱線27171771查詢,或瀏覽勞工處網頁www.labour.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