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報告「照抄」 官再次嚴批

【本報訊】土瓜灣馬頭圍道唐樓四屍五命火警,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昨裁定十八歲少女謝茵怡、三十七歲母親黃建環及其兩名分別六歲及十六個月大的兒子黎俊顯及黎俊德死於意外。陳官在裁決時,再次批評消防處所作的火警起因調查報告只是提供一個「無結論嘅結論」,又說可在打開消防處的報告之前,幾乎已能預期調查結果必然是「起火原因不明」。

陳官指消防區長曾偉明率領小組對今次大火的調查報告,可說是「照抄」政府化驗師鄭郁棋博士的意見:「但至少鄭博士都有喺分析過後作進一步意見吖,但消防處就無進一步結論,佢哋最後嘅結論,同花園街大火與長沙灣工廠大廈大火等個案一樣,都係『起火原因不明』。」

「未睇估到『無結論嘅結論』」

陳官更指這結論在消防處報告中可謂「耳熟能詳」:「幾乎喺我打開個報告之前,已可預期佢哋會作出呢個『無結論嘅結論』。」他又不接納曾偉明指只有少於百分之一個案會查不出起火原因的說法,陳官明言:「我唔知個統計數字點做出嚟,但無可能咁啱嗰少於百分之一嘅個案,會全部嚟晒我度囉。」

陳官綜合各專家對起火原因的結論後,認為較有可能是由煙蒂或香燭灰燼等,引起唐樓地下樓梯底小舖內的雜物悶燒,火勢及濃煙沿梯間向上蔓延,各死者因為走避不及而被燒傷最後死亡。

涉案唐樓因「劏房」更改結構間隔,以致後門後樓梯等逃生通道受阻甚至被封,大門間隔牆等又被改成不耐火不隔煙。陳官認為這都是已知的問題,消防處及屋宇署等已透過指示及執法要求業戶改善跟進。

舊樓空有指引 促政府改善

惟陳官坦言:「要經過層層程序先逼到啲業戶做,就會出現『曠日持久』嘅問題,馬頭圍道冧樓、花園街大火後,都知道呢啲改善工程一定要快……我唔想再見到出咗改善指引後未改到前又一次火災冧樓……要佢哋自行處理三五年都未必做得到,不如政府自己做啦。」

他建議屋宇署及消防處等有關部門,主動為有需要的住宅大廈進行防火及樓宇安全改善工程,在不牽涉私有產權的公用地方裝設消防警鐘及耐火照明等設施。

死者謝茵怡的父親謝楚旋及黃建環的丈夫黎學文昨日亦有到庭聽取判決,陳官對於他們年輕及年幼子女在火警中喪生表示惋惜及哀悼。謝、黎兩人在判決後立即離開,並婉拒傳媒採訪。

消防處發言人回應指,對於死因裁判官就改善大廈消防和樓宇安全的建議,處方會聯同相關部門作詳細研究;又指基於沒有真憑實據指向某一個起火原因時,只能將起火原因歸類為「起因不明」。

屋宇署發言人則指,自花園街排檔大火後,已和消防處展開為期一年的聯合行動,巡查全港六千多幢舊式樓宇的逃生途徑,並會對違規者作出檢控。

案件編號:CCDI 584、596-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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