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在沒有掌握充分資料下,藉詞接獲投訴電郵直闖東方報業中心,檢查伺服器房的灑水系統,結果證實大廈消防系統正常,投訴屬虛報個案。事件揭發處方處理投訴機制有嚴重漏洞,甚至由去年至今亦沒有將虛報個案轉介執法部門跟進,淪為不法之徒惡意中傷他人的工具。法律界人士及立法會議員促請消防處,修例監管虛報投訴機制,並將今次虛報個案轉介警方調查,以收阻嚇作用。
本報連日追問消防處如何處理虛報個案,處方均指會向「持續性或多次不屬實投訴」,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轉介警方跟進,而去年至今處方從未有將涉及虛報的個案轉介相關部門。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直斥,處方回覆敷衍,至今仍未肯交代如何界定何謂持續性及多次,「佢又唔具體講係根據條例邊節,而且要用呢個條例檢控到虛報者有好多限制。」
陸指,今次虛報事件反映,除了警方外,現時沒有法例監管其他執法部門的虛報投訴,建議盡快修例,並促請處方將今次虛報個案轉交警方作檢控,「依家呢件虛報個案引起輿論關注,過去亦冇檢控過虛報火警危機嘅個案,消防處應該將案件交畀警方,檢控虛報者,產生阻嚇作用。」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亦指,此類虛報的惡作劇事件,不但浪費執法部門的人力物力,更對被投訴者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及滋擾,消防處應交代過往沒有將虛報個案交予執法部門檢控的原因,並應考慮修例堵塞法例漏洞,以及轉介今次個案予執法部門跟進。就消防會否將有關東方的虛報個案轉交警方跟進,消防處發言人暫時未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