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係阿占定阿祖

特區政府就斯諾登事件,一直都保持低調,不願公開評論事件,道理相信很簡單,首先案件性質敏感,主角本身就是情報人員,又涉及美國的行為,某種角度,這又涉及外交層面,所以政府主要是低頭做事,不作公開的評論。政府不想多講說話,但有不少人卻不停放話,所以最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也要現身解畫,一解畫,就爆出美國政府的笑料一樁,就是美國提供的文件,連斯諾登的英文中間名字也搞錯,把James和Joseph搞錯了,連護照號碼也欠奉,那叫特區政府如何拘捕斯諾登,是拘捕「占士斯諾登」,還是拘捕「祖斯夫諾登」?

香港特區政府一開始就表示會依法辦事,既然依法,就一定要跟法律程序,斯諾登的大名,已家喻戶曉,但又沒有多少人見過,警方要拉人,不能拿一張報紙認樣,一定是以文件為依歸。香港警方一定要用美國提供的文件去香港的法院申請拘捕令,如果美國的文件要求拉阿占,法院就只能發拘捕阿占的命令,不能拿拉阿占的拘捕令去拉阿祖,香港政府叫美方跟進,搞清楚是拉阿占定阿祖,那真正是合情合理合法,又點算是拖字訣?

如果美方認為法治的精神,就是不理阿占阿祖,總而言之,一聲令下,所有叫斯諾登的人都要拘捕,而香港警方,也不必再到法院申請手令,拿着美國的文件就可以拉人,連護照號碼也不用提供!

至於美國政府表示已註銷了斯諾登的護照,但就算是事實,也要知會香港入境處,否則香港無法知曉,香港又沒有竊取美國的電郵,點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