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香港科技大學任教學助理的廿五歲統計系碩士畢業生,早前在網上討論區發現其十九歲前女友的裸照,之後訛稱他是討論區版主,恐嚇前女友與他性交,否則會把裸照向公眾發布。女事主假意答允並暗中報警,二人翌日於旺角的賓館見面時,警方拘捕該男助教。被告昨於沙田法院承認刑事恐嚇罪,裁判官決定先拿取被告的背景、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報告,押後至七月九日判刑,被告還押。
被告蔡嘉根被控五月四日在香港威脅十九歲女子X,指會損害她的名譽,意圖以此導致X與他性交。案情指被告與X曾是情侶,但於○八年已分手,X於前年至去年曾將裸照發放予朋友。案發當晚X在家中透過Whatsapp收到由被告發出的裸照,被告亦在社交網絡聯絡X,表示在網上討論區發現X的裸照,並指他是該討論區的版主,要求X與他性交,否則會向公眾發布有關裸照。X因害怕而答允被告要求並相約他翌日見面,並暗中報警。警方翌日在旺角的賓館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他並非版主不能公開發布裸照。
被告過往曾有一次不同類案底,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是浸會大學學士,後修讀統計系碩士,畢業後在科大任助教,月入約一萬五千元。他亦在補習社任兼職補習老師,月入亦為一萬五千元。律師指被告將任助教的收入交給家人用作供胞弟讀大學,並指被告已去信涉案討論區要求刪除X裸照,討論區已刪該照,認為被告只是沉迷於計數,令他缺乏社交技巧才犯錯。
案件編號:STCC 232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