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女職員疑遭胸襲

入境事務處一名女職員凌晨在中區蘭桂坊消遣後乘的士返回荃灣住所,的士司機疑趁女事主酒醉涉嫌非禮,將的士停泊在夜深人靜的荃灣華人永遠墳場外,然後雙手拍打女事主肩膊及掃向她乳房。女事主受辱驚醒,喝令司機載她返抵住所樓下後報警,警員抵達前司機曾經求饒「你放過我啦」。涉案司機否認非禮罪,案件昨在荃灣法院開審。被告自辯指他學過急救,因擔憂女事主暈倒,才拍打她肩膊喚醒她。案件押後裁決。

被告林進文(三十四歲)任職的士司機,案發前五個月才入行。他被控今年三月廿八日在荃灣華人永遠墳場外非禮一名女子。年約三十多歲的女事主作供指,當晚在蘭桂坊雖然喝了三支細啤酒,但仍然清醒,凌晨約二時乘搭被告駕駛之的士欲返回荃灣住所。途中,女事主三次致電同在入境處工作的男友,要求他到住所樓下等候,而被告則不發一言。

的士停泊墳場外

當的士經荃灣德士古道迴旋處駛入永德街近工業區時,女事主知道的士將抵達目的地,於是閉目養神。事隔一會,她感覺到的士停下,睜眼時已見被告從司機位撲過來,雙手按她肩膊,並順勢掃向她雙乳。女事主形容「我好驚,周圍黑麻麻,乜都睇唔到」,後來知道的士正停泊在墳場外。

女事主喝止被告後,被告隨即慌張坐回司機位,並按女事主指示駕車到達目的地。女事主下車即時向在場等候她的男友投訴遭非禮,被告在女事主男友連番質問下表示:「對唔住,你放過我啦!」女事主亦無支付約一百四十元車資。

辯方盤問下,女事主同意在職時曾學自衞術,案發時亦頭腦清醒,但由於突然遭被告掃胸而感驚慌,故受辱後沒有「大叫非禮」。女事主男友作供指,當得悉女事主遭非禮後,他截住被告理論,聽見被告曾解釋:「我只不過想拍醒佢,以為佢暈咗」,認為解釋並不合理,故堅持報警。

被告承認曾求饒

法庭裁定表證成立後,被告出庭自辯。他指女事主上車後只說要去荃灣一私人屋苑,沒有指明實際位置。當的士駛至德士古道後,他多次詢問對方仍不回應。他透過倒後鏡回望,卻看不見人影,於是把車暫停在永順街路口。他回頭發現女事主側身睡倒,便跪起身用右手拍打她的右邊肩膊,圖拍醒事主。但女事主突然伸直身體,懷疑他非禮,並斥喝:「你搞我?你死梗喇!」被告承認曾經求饒,但他解釋道:「當時唔知佢係咪為錢而爭拗,總之我唔想搞大件事……求饒當和解。」

控方盤問時,被告指在永順街路口停車不會阻塞交通,方便拍醒女事主問明目的地,即使停泊在墳場附近也不會「驚撞鬼」。他形容拍打女事主已經是「最安全」的動作,盡量不嚇怕夜歸女子。辯方陳詞時質疑女事主當晚曾喝酒,記憶模糊兼混亂,認為今次事件是「好大的誤會」。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八日裁決。

案件編號:TWCC 108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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