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家豐厚的前立法會議員黃宜弘捲入勞資糾紛。擔任黃宜弘私人司機近廿年的潘耀剛日前入稟法院,控訴黃宜弘多年來刻薄員工,並向對方追討六年來長達六十多日的年假薪酬和特別獎金,金額多達八十八萬元,案件下月中在勞資審裁處開審。潘耀剛說:「佢對我無情無義,我真係冇晒辦法先會咁做。」
五十八歲的潘耀剛,九一年起任職由黃宜弘擔任主席的永固紙業有限公司,主要工作是駕駛私家車接送黃宜弘出入立法會及出席其他活動,離職前月薪為一萬六千元。潘耀剛憶述多年來從不放假,除需不定時工作外,周末大部分時間更要接送黃宜弘和其家人,動輒工作十多個小時,「星期六、日通常忙過平時,因為佢(黃宜弘)有好多活動,成日要周圍去。」
潘耀剛放假日本已寥寥可數,但黃宜弘有時更以「要用車」為由不准潘先生請假。兩年前,潘先生因家有白事而要求請假一天,但換來卻是冷冷一句:「我要車點算,冇得放。」潘先生惟有即晚放工後到靈堂致祭家人,「第二日送埋家人上山就返工幫佢揸車。」
潘耀剛啞忍逾廿年,期間雖一度離職,但仍返回原來的工作崗位。即使多年來嚴重放假不足,潘耀剛仍毫無怨言,「我成日諗住自己都係打份工,做生不如做熟,諗諗下就由得佢。」
直至本年三月初,潘耀剛以家有要事為由再次向黃宜弘請假,豈料對方仍不批准,「佢更加叫我主動辭職」。潘耀剛堅持放假,但翌日復工後即時被黃宜弘無故解僱。
潘耀剛其後收到糧單,赫然發現公司無將他多年來的百多天大假計算在內,僅給他一個月代通知金、長期服務金十一萬元,及該月工作兩天的千多元工資。潘多次接觸黃宜弘不果,個多月後到勞工處求助。勞工處職員曾一度聯絡上黃向他查詢欠薪事宜,但得到的回應是「無得商量」。
「跟咗佢咁多年,冇功都有勞,佢咁樣對我實在太過分。」潘耀剛其後決定入稟勞資審裁處,向永固紙業有限公司追討十年年假薪酬和特別獎金。但因追溯期不得超逾六年,潘惟有改為追討最近六年的年假薪酬,及公司規定做滿五年可得的三十萬特別獎金。
被黃宜弘無理解僱後,潘耀剛一家除「手停口停」外,他本人亦深受事件困擾,他現在最希望事件可以盡快解決,「之後再搵份合適嘅工,我唔食屋企人都要食。」
本報就事件致電黃宜弘,他以「好多朋友喺度唔得閒」匆匆掛線,後來再以電話或短訊亦未能與他聯絡。
記者李惠、馮惠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