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斯諾登,本欄算分析得很透徹,就是無論斯諾登所言是否屬實、他又為何選擇來港,總而言之,他在爆料之後,最好盡早離開香港,早走早着,結果斯諾登在周日悄悄離港,為事件畫上一個完美的句號。
事件最下策是把斯諾登送回美國,第一,斯諾登挑戰美國霸權,一般都得到公眾的同情,把斯諾登送回美國,其實就等於送羊入虎口,過去在美國爆料洩密人士的下場,可為殷鑑,所以出此下策,中國和香港特區政府都成為輸家。
尤有甚者,斯諾登所洩的秘密,部分指美國入侵香港和中國的民間和企業的電腦,所以香港和中國是嫌疑受害人,受害人還未向美國追究,事情也未完全搞清楚,就向美國交人,那就不只是輸家,而且是大輸家。
當然,美國要求特區政府移交斯諾登也不是三朝兩日可以解決,不馬上交人,就惟有拖,但在拖的過程,我們不知有甚麼事情發生。
香港是開放城市,世界各國的特工,在香港出入自如,斯諾登長期留港,隨時節外生枝,多惹麻煩!
中美關係,是全球最重要的雙邊關係,中美雙方都非常重視,當然不希望因為斯諾登事件而受到影響。斯諾登所爆的料,對於北京政府而言,是早在意料之中,所以斯諾登爆料,只是針對媒體和一般市民大眾,政府的層次,根本不會驚奇。適可而止,對中國和香港最有利,而美國已採取行動,要求香港拘捕斯諾登,在香港政府正式採取行動之前,此時不走,更待何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