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引述大狀黨成員湯家驊觀點:以律師身份,他認為應尊重司法程序,如符合法律要求,應引渡斯諾登返美;但以議員身份,他認為應譴責美國政府,表揚斯諾登;若最終因符合法律要求而須引渡斯諾登,他感到可惜。
表面看來,湯大狀既尊重法治,又對錯分明,指出應譴責誰表揚誰。但心水清者不難拆穿,他的對錯分明只限於「口說」譴責、「口說」表揚、「口說」可惜,實質行動卻是依法引渡斯諾登,不管後果可能令他「口說」表揚的人身陷囹圄,被他「口說」譴責的美國打壓終身。
湯大狀及其政黨對美國小罵大幫忙最明顯不過,且還以語言「偽」術扮大仁大義、扮得體,博取頭腦簡單、不虞有詐的選民支持。也許這正是大狀黨本質:面對公眾,扮合理、得體,但所作所為卻是以傳揚宗教信仰手法,灌輸民主、司法皆屬神聖不可侵犯、凌駕所有質疑的絕對價值。故對行民主的美國窺探全球、侵犯人權,只予以「口說」譴責,對揭發惡行者被送回美國受牢獄之災,除「口說」可惜外,卻袖手旁觀。
更大問題是:大狀黨是真信自己傳揚的「宗教」,還是打着信仰幌子,另有所圖?若屬前者,該黨問題只是「迷信」,但該黨以大狀、醫生、大學教授為賣點,實難教人相信他們只流於迷信。所以,若大狀黨是故意傳揚「迷信」,幾可肯定是他們另有所圖。
至於所圖為何,亦幾可肯定非為立法會議員的虛名和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