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楊家誠案證人 認遭證監譴責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涉洗黑錢七億二千萬元案,辯方昨續傳召金利豐證券前經紀蘇智明作供。蘇估計楊○一年在金利豐的戶口共賺了約一千萬元,不同意控方專家指楊只賺了約十九萬元。蘇作供時亦自爆曾兩度遭證監會公開譴責,其中一次更因其私人戶口無故獲存入客戶配股的款項約三百萬元,被證監會罰停牌一個月。

○一年股票戶口賺千萬

蘇智明指,楊家誠於二○○○年在金利豐的股票買賣不及其父楊松活躍,只有約三百多萬元買賣,其父則有六千多萬元,但○一年楊的戶口突變得活躍,約有一億二千萬元買賣,楊父則只有一千六百多萬元。蘇稱按其記憶估計,單是○一年楊於該戶口共賺取了約一千萬元,蘇直言知道控方專家經計算指楊○一年在該戶口只賺了十九萬六千元,但蘇指該數字不脗合他的印象。

蘇作供時又自爆曾兩度遭證監會處罰,其中一次於九九年,他因未有親自在場的情況下作見證人簽署,聲稱有監察下屬與客人開戶,他因此遭證監會公開譴責。

蘇另遭證監會發現他於○一年在數碼庫有限公司於創業板上市及配售舊股時,從配股所得款項的其中三百萬元落入蘇的銀行戶口,蘇於○五年被證監會判處吊銷牌照一個月。

蘇昨解釋,當時他因向客戶推銷該股票,但最終股票大跌,數碼庫的一名股東決定向他的客戶賠償,故先把三百萬元存入蘇的戶口再由他發還客戶。

蘇指當時他有向證監會解釋,事件亦不涉及不誠實罪行。案件於下周一續審,辯方將傳召一名證人從海外來港作供,但沒有透露身份。

案件編號:DCCC 86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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