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報》昨日獨家踢爆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愛將、現職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馮程淑儀,及其現職機場管理局企業發展執行總監的丈夫馮永業,早年在跑馬地購入一個複式連天台單位後,違規僭建涼亭。馮程淑儀日前被本報記者追問後,急忙補鑊,安排工人清拆涼亭,到昨午已將僭建涼亭拆卸的廢料搬走,記者所見,天台還有一個組合式儲物房。
馮程淑儀位於跑馬地毓秀街學談花園的複式連天台單位本有一個涼亭,天台放置了不少植物,儼如空中花園。記者追查發現,該涼亭未有入則,屬於違規建築物。記者翻查地政署每年更新一次的高空圖片,發現涼亭早於一○年出現,相信興建了至少近三年。記者日前向馮程淑儀查詢後,她在翌日安排工人清拆涼亭,到昨午,工人將拆卸的木條及鋁架搬走,總共清走兩車廢料,剩下金屬支架。
該單位被發現有僭建物,早有前科。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該單位在○八年被揭發擅自更改天台的樓梯蓋,及拆除通往天台樓梯,屋宇署發出命令要求業主還原。至一○年五月,當局確定還原項目,並明言業主「必須確保不再進行任何違例建築工程」,否則將提出檢控,惟單位於同年又違規興建涼亭。
香港測量師學會前會長陳旭明檢視有關單位圖則後,肯定有關僭建物未有申請入則,他從記者提供照片所見,相信僭建物結構類似花棚,由木條搭建而成,花棚上附有一個玻璃或膠板的透明上蓋,建築面積約一百平方呎。他認為,僭建物遇上風雨時可能會發生意外,有機會吹到街上砸傷途人。
屋宇署回覆本報查詢時確認相關涼亭屬違規僭建,據該署紀錄,該署曾於一○年十二月接獲轉介,指上址天台有若干僭建物,派員視察後,認為僭建物不屬優先取締類別。
馮太前日透過康文署發言人回覆記者時承認,她在一○年遷入後,便在物業天台搭建花棚,更自爆裝置組合式儲物房,但她辯稱:「當時理解『可以設置』上述兩個搭建物」。她還致電記者補充,在購入單位後,裝修期間欲向屋宇署申請興建室內樓梯時,才發現前業主改裝天台樓梯,須還原後才能申請重新興建。工程延至一○年完工,其後無接獲當局要求清拆搭建物的通知。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批評,康文署署長僭建事件,反映上層社會對僭建極為放縱,愈接近權力核心的高官愈多僭建。他建議公務員事務局將僭建納入公務員的守則,違規僭建的公務員需受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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