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諾登事件只是燒起火頭,以事件內容的趣味性,大概還有一段長時間發酵,而且事件必定有新元素加入,例如美國政府的行動。而斯諾登只能留港三個月,往後何去何從,一定要有決定,所以事件不可能無聲無息地過去,換句話說,時間不能解決問題,反而為問題增加火力。
事件無論如何解決,相信斯諾登返回美國的機會不會太大。因為在美國的現實環境下,很難容納得下一個曾經到中國香港爆料指控自己國家的特工。
美國經常推銷其民主普世價值,但美國同樣,甚至更加重視愛國,不信,看看荷里活電影就知道得一清二楚。以前美國知識界、政界,或者輿論界偶然也會有些跟主流愛國情緒抬抬槓,例如以前有一位親民主黨的導演米高摩亞,就拍過電影反對小布殊總統反恐的手段和措施,但這位米高摩亞跟斯諾登有基本上的不同。
首先,米高摩亞是導演,更是自由派導演,但斯諾登是專業特工,斯諾登一開始就是受僱去從事這種竊聽的工作,而且是他個人選擇的職業;第二,米高摩亞是在國內拍電影批評,但斯諾登卻走到國外爆料,更不可以接受的是跑去美國要整治、或者起碼是教訓的對象——中國的香港,就算美國政府最終因為種種原因,沒有以叛國罪名起訴斯諾登,但在政府以及大多數美國人的心目中,斯諾登都是叛國者。
正因為是背負這樣大的罪名,受千夫所指(其實是三億),斯諾登如果不是憑自己的信念,而只是計較其他金錢利益,相信不會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