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前副總統切尼公開表示,懷疑洩密特工斯諾登是中國間諜。此鷹派前副總統形容斯諾登是叛徒,並相信他仍有其他機密資料,為換取資料,中國或予以政治庇護。
切尼此番憤怒言論,等同默認斯諾登披露資料屬實,且其從前工作崗位有機會竊取其他國家機密。但值得留意的是,切尼痛斥斯諾登之餘,並未同時譴責中國,或因難以證實後者收買前者,更或是「食得鹹魚抵得渴」,接受此乃情報世界定律——你可收買別國的人為你當間諜,別國亦可反過來收買你的國民。
與此同時,本港一眾親英親美傳媒都因斯諾登事件露出「尾巴」。最明目張膽舉動是針對梁振英政府不回應事件而大肆抨擊,反覆以單一觀點報道,企圖混淆視聽,把政府的正確處理說成「龜縮怯懦」或「須看中央面色」云云。
稍為收斂者,則反覆報道一兩名論者認為「以本港法律處理此事最恰當」言論,實質是為華府要求引渡斯諾登製造聲勢,盼迅速解決,以免中國政府介入及獲得更大好處。
但單憑香港法律可以處理事件嗎?認同者乃一廂情願。港府可入稟法院要求根據港美引渡協議,頒令遞解斯諾登回國,但斯諾登卻可提出凌駕本港法律的抗辯——此事涉中國國防及外交,乃中國政府執掌範圍,港府無權處理。
接着而來的將是另一次「人大釋法」,若斯諾登獲判勝訴,香港將成英美間諜掉轉槍頭,「走向光明」之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