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事不過三,捲入澳門巨貪奇案的香港富商劉鑾雄卻四度以健康為由拒絕出庭,雖多番被質疑有人故意拖延審訊,但難得法官大肚能容,仍指無法肯定以不合理理由缺席,故接納其律師的申請,決定缺席下審訊。
這邊廂,有人「以病為由」缺席聆訊;那邊廂,有人派女友旁聽,又高調地與另一女友到灣仔富豪飯堂歎茶,難怪這宗「香港唔查澳門審」嘅案件,被轟令澳門司法界蒙羞,打擊了司法信心,侮辱了港澳市民智慧。
老朽少年十八、二十時,也相信「法律的職責在於確保正義的落實」;然而,看見有人健步如飛去歎茶卻可以「請病假」多番延期審訊,法官又接納其「缺席下開審」,老朽開始懷疑法律有時候又好難捉摸,也開始相信法律常常服務於金錢和權勢,老朽老來才不相信法律,這種進化,雖慢,總比「冥頑不靈」、死而不化值得安慰吧!呢宗澳門世紀巨貪案,牽涉頗廣,「絕代雙貪」——即曾蔭權及湯顯明在位時知而不查,案件由是疑點重重,正如有議員詰問,貪曾早已知情,可仍不避嫌與涉案富商一齊去睇涉案樓盤?香港唔查確令人難以接受。
明明係一樁世紀巨貪案,涉案富商卻可當法庭透明,作壁上觀,逍遙法外一於懶理,老朽不禁要問:難道停在蒼蠅拍上的蒼蠅,處境最安全?
老朽雖自幼家貧,可也知道作為一個普通市民,知法守法係公民基本要做的,「富而不好禮,殃也」,富而不知法,豈不是更大的災害?李敖曾說:你不能等有了熱情才救人、你不能等有了靈感才作文。一如妓女不能等有了性慾才接客——屬於你該做的事,縱屬勉強,你也要做。
富商既涉嫌巨貪案,一人做事一人當,既然能健步如飛往歎茶,何不理直氣壯去應訊,好歹做個真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