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辯方證人與楊家誠關係密切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涉洗黑錢七億二千萬元案,力寶證券前投資服務部副董事潘稷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時,被控方踢爆他與楊家誠關係密切,楊作為《成報》大股東時,潘出任該報非執行董事;潘離開力寶後,楊亦成為潘開設的證券公司客戶,該公司更曾持有楊任主席的上市公司伯明翰環球逾三億股股票。不過,潘強調楊只是其熟客而非朋友。

公司持伯明翰環球逾三億股

潘稷昨以辯方證人身份接受控方盤問,潘承認其妻曾於力寶工作,但其後轉往金利豐證券任職,潘亦於○七年離開力寶,並開設證券公司阿仕特朗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而楊亦是他公司的客戶。潘否認楊是他的朋友,但形容楊是他的熟客,他亦稱不知道楊於○一年已有卅六個不同證券戶口。

潘稷其後承認,他曾於自己的按揭戶口拿出二百一十五萬元予楊,他解釋因知道楊在內地有一項地產投資項目,他想參與,故以該筆錢作為參與投資的款項,楊後來因此案被捕,潘不知該項目是否繼續;潘又承認楊成為《成報》大股東時,他亦是該報的非執行董事。

控方又指伯明翰環球早前供股時,潘的證券公司曾持有約三億股伯明翰股票,潘只承認以個人名義用約五十萬元購入百萬股伯明翰的前身泓鋒國際,他的公司雖曾持有該三億股股票,但其客戶及後已認購該些股票。潘否認與楊的關係密切,並稱只是與楊有生意來往。

630萬現鈔疊起53.5厘米高

控方指潘早前提及楊曾存入六百卅萬元現金到楊在力寶戶口,是因這方法最快捷。控方指即使該筆現款全為千元鈔票,疊起來亦有五十三點五厘米高,職員要花長時間點算。潘則指,他不記得有否親身陪楊到銀行存款,但指銀行職員只需約半小時便可完成點算。

潘早前供稱,楊在力寶的股票戶口透過買賣股票賺大錢,昨更指單是○一年已賺了近八千萬元,而非控方專家指只賺了不超過六百萬元,但潘又承認他無實則計過楊在該戶口的得益。

案件編號:DCCC 86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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