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醉漢「斷片」殺父囚終身

船務公司男文員赴宴後喝至爛醉,被同事送回家後醉得不省人事,結果一失足成千古恨。他在「斷片」期間用圓櫈將一向關係欠佳的父親活活打死,其母後來回家揭發兇案,他卻對事情全無記憶。涉案文員其後被控謀殺,於高院受審,雖然控方欠缺證供指出犯案過程,但陪審團昨以大比數裁定他謀殺罪成,法官依例判處他終身監禁。

被告陳松輝(卅九歲)外表斯文,連日受審時均愁眉深鎖。由七人組成的陪審團昨在退庭商議四個多小時後,以六比一大多數裁定他罪名成立,被告聞判後並無激動反應。

母回家見夫倒客廳 全身是血

據控方證供,被告在去年一月十三日晚上參加公司晚宴時醉倒,要由同事送他返回黃大仙下邨住所,當時只有其七十六歲父親陳平光在家。至十四日約凌晨零時,被告母親從已婚女兒寓所回家,赫然發現丈夫倒臥客廳地上,全身是血,旁邊有兩張破爛圓櫈,被告卻在房內倒頭大睡。其母無法叫醒被告,於是報警,被告則在警察及救護員到場後才醒轉,被警方以謀殺罪拘捕。

指父常發脾氣 身逾40處傷痕

被告其後跟警方錄口供,表示只斷續記得自己下過床,見到父親躺在地上,曾用腳踢父一下,但沒有反應。他又記得母親曾搖過他,對他說父親死掉。

雖然他對父親如何受傷全無印象,但是,就向警方表示後悔,並且承認自己醉後錯手殺人。

被告又指出父親有前列腺毛病,常向家人發脾氣,他又不喜歡父親賭錢,父子關係欠佳。

雖然控方無證據指被告知道自己殺了人,但法官昨指引陪審團時稱,被告自己選擇喝醉,便不能以醉酒作為免責理由,而控方就指死者身上有逾四十處傷,頭頸多處受重創,可推斷被告行兇時必有意圖要令死者嚴重受傷,因此已屬謀殺。昨日的判決,顯示大部分陪審員接納控方的說法。

案件編號: HCCC 40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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