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自住」 夫婦涉圖騙市建局278萬

【本報訊】一對夫婦家住九龍塘複式單位且擁有觀塘輔仁街兩個出租單位,疑覷準市區重建局就觀塘區市區重建計劃收購觀塘區舊樓時,業主自住可獲更多賠償下,涉嫌訛稱全家分別居於上述輔仁街兩個單位,企圖詐騙市建局約二百七十八萬元,惟最終被揭發,未獲分毫賠償之餘更惹上官非。夫婦昨於區院被控企圖欺詐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共三罪,男被告承認其中兩項企圖欺詐但否認一項妨礙司法,女被告則否認一項企圖欺詐,案件明日傳召證人開審。

疑謀較高賠償 明日開審

男被告何漢強(五十九歲)及女被告即其妻盧芬妹(四十九歲),均報稱無業,其中妨礙司法罪指男被告發現他企圖欺詐賠償金事件被警方調查後,代其租客去信要求警方終止調查。

控方案情指兩被告是輔仁街八十九號三樓及四樓兩個單位的業主,但兩人自○四年六月至去年五月,一直居於九龍塘文華閣一個自置複式單位。市建局啟動觀塘區市區重建計劃後,打算收購被告的輔仁街兩單位,據規定若收購單位是「業主自住」可獲較高賠償,而截至去年三月計算,輔仁街兩單位若屬被告自住可獲約九百四十九萬元賠償,若屬出租只可獲六百七十一萬元賠償。

早於○五年市建局已派員到涉案兩單位調查發現已先後出租,前年四月,男被告致電市建局職員稱他可令租客遷出,詢問可否將該兩單位狀況由出租改為業主自住。至去年三月,市建局派員再去單位家訪,男被告聲稱他自○六年起獨居其中一單位,而夫婦為躲避噪音及避免夫妻共處一室吵架,女被告則住另一單位。惟局方調查後發現兩被告根本一直居於九龍塘,並收取兩個輔仁街單位的出租租金,警方去年五月拘捕二人。

案件編號:DCCC 12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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