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龕位 食署亂點

部門行政混亂,病人家屬慘遭折騰!一名婦人在醫院過身,家屬向醫院領回死者身份證以便辦理骨灰龕位事宜,始發現證件竟交予入境處銷毀,擬以其他文件替代,食環署職員卻「一時話得、一時又話唔得」,令家屬無所適從。立法會議員狠斥食環署及院方處事混亂,要求加強培訓前線員工,減少出錯。

李女士前年在仁濟醫院病逝,骨灰一直安放殯儀館內。胞姊楊太去年向食環署申請龕位,中籤後需提交先人身份證正本,事實卻無證可交,「我哋去醫院拎遺物嗰陣,佢哋話要收番身份證,但係乜嘢都冇解釋。」楊太事後向醫院查詢,始悉胞妹的身份證已交予入境處銷毀。

職員要求自費申「證明書」

楊太擬以其他文件代替身份證申請龕位,食環署職員竟要求自費申請《登記事項證明書》以證明其妹的香港居民身份,「張身份證係醫院要求收番嘅,依家有咩理由要逼我畀幾百蚊去證明?」

仁濟醫院發言人證實,病人於二○一○年六月逝世,死者家屬於同年帶同遺產管理書向醫院領取遺物,書上並無列明退回死者身份證,院方遂按既定程序將死者身份證退回入境處。入境處發言人說,人事登記處接獲仁濟醫院交回已故李女士的香港身份證,因無接獲通知要求交還,故即予以銷毀。

食環署發言人指出,中籤申請人於配售公眾靈灰安置所龕位時,須要出示文件正本作實,如未能提供先人身份證,可提交特區護照、回鄉證或香港出生證明書;如未能出示上述文件,可向入境處申請《登記事項證明書》,費用為三百八十五元。

不過,楊太聲言曾向多間食環署分署多次查詢,職員的回覆卻口徑不一,「一個話一定要用身份證、一個就話用出世紙都得,畀佢哋搞到一頭霧水!」楊太坦言為此事已折騰數月,心力交瘁,「當初仁濟冇講收番身份證做乜,問食環署要交咩文件又唔清唔楚,如果一早講清楚就唔使搞咁耐啦!」

「畀市民嘅回覆一時一樣,好似玩佢哋咁,食環應該要面壁思過!」立法會議員陳恒鑌建議食環署訂出清晰指引,並加強培訓員工,確保前線職員充分了解各項服務細則。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則認為醫院處理粗疏,令家屬大受困擾,「醫院收番證件之前應該同家屬清楚交代會點處理;呢件事亦反映部門溝通不足,如果醫院知道先人身份證喺其他部門仲有其他用途,就唔會收咗佢。」

記者:陳倩儀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