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自相矛盾

佔中搞了第一個商討日,講的都是務虛者多,多數是再重複過去的一些主張,而行政長官梁振英在啟程前往美國訪問之前,以非常堅定的語氣表示,絕不姑息違法的行為,而戴耀廷的回應則是愈打壓,愈堅定。

行政長官強調政府一定會依法辦事,這能不能算是打壓?如果要戴耀廷說政府不「打壓」,那就等於政府歡迎,或起碼放任佔領中環的行動;如果戴耀廷可以佔領中環,那任何人都可以佔領中環,既然任何人都可以佔領中環,那同樣任何人都可以佔領上環、佔領銅鑼灣,只要有人不滿,有其個人或團體的訴求,就可以隨時佔領香港任何一處地方,這就叫做法治之區?

其實搞這行動的頭頭,自己也提出以身試法的概念,就是他自己也同意,佔領中環就是要犯法,既然自己也知道這是犯法,那搞手自己也承認犯法,那政府為何不能執法?如果戴耀廷認為政府是打壓,那就不應該承認這是犯法行為,他一方面自己說是犯法,另一方面又說政府打壓,那根本就是自相矛盾,不能自圓其說。

行政長官講出兩點:一是運動本身犯法,二是運動不會和平進行。前者,主辦機構其實自己都承認,行政長官只算是覆述一次而已!至於和平進行,則是主辦者為怕佔領兩個字太暴力、太嚇人,所以再加上去做掩飾,但一萬人以癱瘓中環來做運動,大家不妨形象化一下,這種做法會否和平進行?香港警察訓練有素,當然會識控制場面,但主辦單位如何控制那一萬人?有其他道路使用者跟這一萬人起衝突,如何善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