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種票案食肆三員工甩罪

【本報訊】去年立法會選舉九龍西選區爆出種票疑案,食店女收銀員被指用自己地址替三名分店同事填寫選民登記表,其中一人最後成功投票,女收銀員與兩男女同事在選舉後被捕,三人在觀塘法院經審訊昨被裁定作出虛假陳述及選舉舞弊五項罪名全部不成立,無罪釋放。三名被告案發時均在同一食肆不同分店工作,相識多年,首被告陳倩儀(四十五歲)任收銀員、次被告孫秀香(四十三歲)為侍應,第三被告李彥斌(卅六歲)是廚師。

案件編號:KTCC 613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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