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楊家誠購豪宅 部分款項來自澳博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涉洗黑錢七億二千萬元案,控方會計專家昨繼續在區域法院接受辯方盤問。專家指他知道楊家誠除投資股票,亦有投資物業,包括購入山頂白加道豪宅,據他的調查有部分購入豪宅款項來自澳博股份有限公司開出的現金支票。另外辯方亦質疑專家指楊在股票市場得益不多,但卻沒實際買賣數據,認為只是專家估計,但專家指他是根據當時市場價格及他所得資料作分析,並非憑空估計。

被告楊家誠(五十三歲)早前於區院否認五項洗黑錢罪。控方專家Roderick Sutton接受辯方盤問時被問到有關澳博向楊開出總值七千多萬元的現金支票一事時,辯方指早於○二年澳博已收到澳門當局有關反洗黑錢的指示且要確切執行,但Sutton指因澳博的賭廳內有很多「疊馬仔」等人士在內,他們並沒有簽合約一定要遵從反洗黑錢指示。

辯方質疑會計專家「靠估」

Sutton其後指澳門博彩監察協調局於○五年才成立,且於○六年才有明確指示如有賭客贏錢超過五十萬元,賭場必須申報,但該些措施在澳博向楊開出現金支票後才出現,該些支票亦不能證明款項是否從賭博所得及是否楊本人贏取。

有關Sutton指楊家誠的收入與存款不相符,辯方質疑Sutton單憑楊氏父子的報稅單便估計楊沒有其他收入,並指楊可能從買賣物業等毋須報稅的項目賺得龐大收入,Sutton同意確有此可能,但從涉案戶口大量現金提存看來,並不似從買賣物業賺得;有關股票戶口的現金交收方面,辯方指可能因為孖展戶口要緊急補倉,故以現金存入最快捷,不過Sutton指若要補倉應以銀行轉帳最快捷。Sutton作供完畢。

案件編號:DCCC 86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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