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在調查香港商品交易所「爆煲」案期間先後拘捕七人,其中三名內地漢早前已遭檢控及提堂,昨日再有一名五十九歲馬來西亞籍男子被控以一項管有假文書罪,並解往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涉嫌身懷一張訛稱在他戶口中有五億一千六百萬美元存款的資金證明書,暫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八月十二日,以候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則收押監房至下周一,始作出擔保申請。
報稱退休人士的被告王雄本(Ong Shen Kuo),被控在去年十二月某日,在港管有一份虛假的香港上海滙豐銀行資金證明書,該文書看來是由滙豐於去年十二月十三日發出,以證明被告持有的銀行戶口內存有五億一千六百萬美元(約四十億二千四百八十萬港元)的資金。
控方指案情嚴重且涉及金額龐大,而被告在警誡下曾承認管有假文書;又指被告持馬來西亞護照,經常往來香港,但在港他無親友聯繫,故反對被告保釋。惟辯方則指被告暫不申請保釋,但要求八日後再到庭申請保釋。據知辯方希望先了解被告口供的內容才作出申請。
案件編號:ESCC 199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