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次子龔皓日前在荃灣如心廣場上班時遇襲,警方事後拘捕八名疑犯,其中四名南亞裔男子被落案控以一項意圖傷人罪,昨解往荃灣法院提堂,四人暫毋須答辯。惟控方在控罪書上將遇襲事主的姓名及性別隱藏,只以X作代號,庭上亦無提及事主身份。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六月十四日再訊,以待警方完成認人手續,四人繼續收押警方看管。
被告依次是ABBAS YASIR(卅二歲,巴基斯坦籍)、MALIK Zohaib Naeem(廿七歲,巴基斯坦籍)、IQBAL Pervaiz(廿五歲,巴基斯坦籍)及RAVI DASS(廿八歲,印度籍),四人均無業,他們被控在六月七日於如心廣場的停車場內,非法及惡意傷害X。
控方指本案控罪性質嚴重,首、次及第四被告均非香港永久居民,次及第三被告更沒有固定住址,第三被告又聲稱是非法入境者,故反對四人保釋。控方又透露首及第三被告均無案底,次被告有一次不相類刑事紀錄;第四被告則有十次案底其中兩次與本案相類,另有兩次棄保潛逃紀錄。辯方替四人申請保釋時,投訴警方曾毆打他們,其中第三及四被告一度需送院治療。辯方又透露四人的護照現均在入境處,首及次被告尋求政治庇護,第三及四被告則提酷刑聲請等。裁判官最終拒絕所有被告的保釋申請。
就案中事主身份被隱藏一事,律政司昨回應指尚未收該案的檔案,故暫未能作出評論,又指會在收到警方提供的檔案或相關資料後,檢視有關事宜。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批評控方畫蛇添足,損害公眾知情權和新聞自由,黃指:「此遇襲案全世界都知邊個係事主,而呢單案警方已排除係綁架,被告只控傷人又不涉性侵犯,控方有咩理由要隱去事主嘅名。」黃指控方不能隨便按自己喜好而隱去重要控罪資料,否則「搞搞吓,呢個又X,嗰個又變Y,以後咩都唔報道得」。
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質疑控方做法不智,不但影響公眾知情權,亦損司法制度的透明度。杜認為控方必須交代為何此案要隱去事主姓名、之前其他相類案件為甚麼又不這樣做、控方依據甚麼原則去作決定等,杜直言看不到此案有需要隱去事主姓名的理由。
案件編號︰TWCC 149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