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卸責滲水租戶慘情

公共屋邨列入租置計劃後,未有買入單位的租戶慘變孤兒仔!屯門良景邨有租戶被指單位滲水,前年已按管理公司要求施工維修。近日管理公司指滲水依舊,更堅稱「冇做過工程」,房署卻以屋邨已出售為由拒絕跟進。經本報介入後,管理公司才改口承認曾到單位施工。關注團體直指管理公司行政混亂,又狠批房署未有盡業主之責,令租置屋邨租戶求助無門。

周先生一家租住良景邨良俊樓單位逾九年,管理公司於二○一一年指下層單位天花滲水,須在周之單位進行重鋪廚、廁地台工程,周當時亦作配合。

促「良景」安排暫居地

然而,近日管理公司竟再次要求入屋施工,周坦言大感滋擾,「上次個工程搞咗半日,又鑽又掘,已經好唔方便,今次仲話要做足兩日,叫我哋一家大細喺邊度瞓?」周同時不滿工程質素欠奉,無法解決滲漏問題。

為了解施工詳情,周曾向管理公司了解,職員的回應卻令周大感錯愕,「我問佢點解又要做工程、係咪上次出咗問題,佢哋居然話『你個單位從來冇做過工程』,仲話完全冇紀錄,有冇搞錯?」

周不滿管理公司「亂嚟」,遂向房署投訴,未料房署竟以良景邨已列「租者置其屋計劃」為由拒絕跟進,「有啲單位係賣咗,但我仲係租戶,前年話要做工程嘅信我仲留番,房署明明係業主都唔理我,咁仲有邊個幫到我?」

良景邨租戶服務辦事處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最初仍堅稱「從未在周先生單位進行任何地台防漏工程」,僅稱今年初接獲住戶通知,指周之單位廚、廁天花滲水,認為有需要在周之單位進行重鋪廚、廁地台防漏工程,惟未得戶主同意施工。

回覆前言不對後語

不過,在本報追問下,發言人於數天後又突然承認曾於二○一一年進入周之單位施工;但對前言不對後語一事,發言人則未有解釋。

「入屋做工程唔係小事,做咗都可以話冇做過,你話管理公司嘅行政有幾咁混亂?」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認為管理公司應盡快交代事件,以釋當事人疑慮,「就算係無心之失,做錯就要認,最緊要係要搞清楚件事,等樓上樓下都住得安心!」王坤又批評房署出售屋邨後,即將租戶棄如敝屣,令租戶慘變「孤兒仔」,直指房署作為業主,絕對有責任協助租戶解決問題,「好似房署要喺租戶單位度做工程,一般都會安置住戶去同區空置單位暫住,點解租置邨租戶就冇咁嘅安排?」

記者:陳倩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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