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濟私究可恥 禮崩樂壞更堪哀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這是眾所周知的道理。衞生署一名助理署長級女高官卻是例外,一方面為了私心放假進修考大律師,一方面獲准全額支薪,這種事恐怕只能發生在港府身上。面對全城炮轟,日前還為衞生署假公濟私辯護的食衞局局長高永文,昨日不得不改口稱公務員帶薪進修逾半年,可能須諮詢常任秘書長。高官覺今是而昨非,除了因為眾怒難犯,更暴露港府禮崩樂壞,綱紀蕩然。

公務員自我增值無可厚非,一般是利用公餘時間及自己資源,即使需要放假進修,一般是採取停薪留職的做法,有時政府會視乎情況給予適當津貼。可以說,像衞生署女高官那樣魚與熊掌兼得,既放假進修又全額支薪,長達一年之久,且進修非本專業,不僅創本港先例,恐怕全世界都罕見。

根據高永文的說法,有關進修是由於當事人「有興趣」,加上她之前已利用個人資源進修,只是欠實習程序,故此由她的主管提出,再經部門批准。問題在於,既然當事人之前利用個人資源進修,為甚麼現在又要利用公帑呢?既然是當事人「有興趣」,說明進修法律是她個人的事,與衞生署無關,當局之前所謂「培養法律人才」、「根據實際需要」作出批准,巧言令色,自打嘴巴,根本是侮辱公眾智慧。

正如有市民指出,政府部門各司其職,衞生署面對法律問題,必須諮詢律政司,即使衞生署自我培養法律專家,也不可能越俎代庖,取代律政司。顯然,今次事件的實質,就是負責審批的前衞生署署長林秉恩慷納稅人之慨,拿公帑做人情。更何況,該女高官先後六次獲准帶薪進修,短則數日,長則一年,而在二○○七年至二○○九年,更連續三年帶薪進修,人們好奇的是,到底她是公僕還是學生呢?作為頂頭上司,林秉恩對她有求必應,除了所謂「培養人才」,是否還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事實上,林秉恩曾因管理無能,鬧出「發霉藥」害死病人醜聞而被立法會公審,受到「譴責」。今次事件,只是他任內管治亂象的一個例證,試想想,一個助理署長級高官,竟然可以無聊到不務正業,一再帶薪放假進修,試問衞生署怎能全心全意服務公眾?一件污,兩件穢,衞生署又被揭發有高級醫生秘撈,未經批准到外面教授品酒。公僕不是心有旁騖,就是秘撈搵真銀,醫療亂象叢生,事故不斷,何足為奇。

一葉知秋,衞生署亂七八糟其實是港府禮崩樂壞的縮影。君不見,前任特首曾蔭權爵士濫用公帑周遊列國之餘,又與富豪勾勾搭搭,大搞利益輸送;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貪圖個人享受,變身旅遊專員、送禮專員、喝酒專員、三陪專員,「絕代雙貪」將香港廉政的清譽一鋪輸光。公僕先天下之樂而樂,輸打贏要,假公濟私,號稱世上「最優秀公務員隊伍」墮落如斯,教人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