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冤有頭 債有主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別多。大陸六月飛雹,台灣也六月飛雹,這是巧合嗎?天降異象,不會是無緣無故的,正如大陸有黑心食品,台灣也有黑心食品,大陸發生地震,台灣也發生地震,六月飛雹顯然是老天爺對兩岸執政者的當頭棒喝。每逢天災人禍,國產官僚往往喜歡用幾十年甚至幾百年不遇來解釋,如今兩岸同時出現六月飛雹的怪事,不知又是多少年不遇呢?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因果循環,報應不爽。有人也許不相信有天譴這回事,其實天譴是存在的,任何人做了虧心事都逃不過上天的懲罰,尤其是執政者,問題只是遲早而已。

自作孽不可活,執政者倒行逆施,受到天譴是咎由自取,惟令人遺憾的是,老百姓往往成為替罪羔羊。君不見,無論是天災還是人禍,火災還是水災,地震還是山崩,食品有毒還是食水污染,受害的永遠都是無辜百姓,何其不公?冤有頭,債有主,如果蒼天真的有眼,應該懲罰那些逆天而行的貪官及奸商,為何總是禍及無辜呢?

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覺民曾說過,「天災可以死,盜賊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吾輩處今日之中國,國中無地無時不可以死。」一百年前如是,一百年後的今天亦如是,原來咱們這個民族依然停留在滿清時代,似乎沒有甚麼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