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城市大學一年級男生聲稱「貪玩」,在學校宿舍內把一隻四個月大的幼貓「貼堂」,用牛皮膠紙將牠身體貼在床板上,並把貓咪動彈不得的苦況上載網。該幅「壁報貓」照片旋即引來網民大肆抨擊,男生得悉事態嚴重主動向警方投案及在校內張貼道歉信,更惹上官非。他原被控「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罪昨於觀塘法院應訊,因控方案中貓兒並無受傷加上他自首,因此撤銷控罪,法庭下令他需自簽二千元守行為三年及付堂費五千元。
被告丘遠航(廿歲)原被控在去年十二月十二日,於城大賽馬會群智堂學生宿舍某房犯案,被告見「壁報貓」相上載後事件鬧大,遂向警招認因貪玩才犯事,他透露只把幼貓綁貼五至六秒隨即鬆綁。
愛護動物協會檢查幼貓後證實牠無受傷,但受綁位置感不適。裁判官看過有關照片後搖頭皺眉,一度拒絕撤罪申請,經考慮後至下午才批准。
校方回應指丘事後已為愛護動物協會做義工「贖罪」,校方將會安排論壇向同學宣揚動物權益,暫未決定是否對丘作處分。
案件編號:KTCC 297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