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有個濕地公園,日前辦了一項活動,主辦單位邀請近千名小孩和家長參加,放生超過一萬隻螢火蟲,黑夜之中閃呀閃地翩翩飛舞,據說場面極之壯觀。放生螢火蟲的動機是甚麼呢?濕地公園負責人表示,盼望教育大眾愛護環境及保護地球生物多樣化的知識。
愛護環境是對的,保護地球是好的,不過世光痞人我有一個疑問,那些被放生的大量螢火蟲從何而來?若然是主辦單位事前勞師動眾捉回來,那就有違環保原則了。野生動物最好就是讓其野生,人類將之捉回來再送歸大自然,偽善得來又容易生靈塗炭,捕捉與放生的過程之中不知多少螢火蟲非死即傷。
依我說,放生其實不環保,隨時戕害大自然。假如你把生活在甲區的雀鳥捉回來,再在乙區放生之,你肯定牠能夠在一個陌生的環境繼續生活下去嗎?
與其透過放生動物來宣揚環保意識,不如切切實實做好環保工作,譬如立例嚴禁污染湖泊與河道。盛產大閘蟹的洞庭湖、鄱陽湖與巢湖最近測試水質,被評為第五類及劣五類,主因是總磷和總氮超標。專家指出這些湖泊污染嚴重,受到工業及生活廢水排放影響。
國家環保局公布《華北平原排污企業地下水污染專項檢查》,檢查過二萬五千多家企業,發現五百五十八宗違規,但只有八十八家企業被判罰款,共罰六百一十三萬元人民幣,平均每家企業罰款不到七萬元。罰款如此低廉,當然沒有阻嚇作用,國家環保局顯然是助紂為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