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醫院支援服務部一名已婚高級男管工,藉詞能夠在人體上畫符催旺事業運,分別在去年九月廿四及廿六日,兩度誘騙一名大學畢業的廿七歲女下屬到醫院會議室內「作法」,期間用手指在她背脊、胸前「事業線」及乳頭畫符。涉案四十六歲被告林瑞萬早前在屯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裁判官昨判刑時批評被告策劃事件存心誘騙,行為卑賤,不宜判社會服務令,遂將他判監兩個月以懲,但批准他以現金三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引述報告批評被告,指他首次面見感化官時仍堅稱無罪,數天後又改口「自爆」曾與女事主拍拖,案發時兩人確有親密行為,但絕非進行法事,裁判官認為被告在事件中沒有悔意。辯方昨求情指被告被定罪後將被辭退及失去九十多萬元公積金,又指其妻已原諒他,又指有不少同事讚他品格良好。
案件編號:TMCC 409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