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綜援家庭不欲被標籤為「懶人」,明知會被扣去大部分薪金亦辛勤工作,未料突遭解僱後,竟因實際入息與社會福利署估計有別,一家三口僅獲發一千元綜援金。立法會議員直指社署做法有「逼人倚賴綜援」之嫌,要求重新檢討現有制度;社工則指社署職員有責任清楚解釋金額計算方法,免生誤會。
彭先生早年因意外導致傷殘,失去工作能力,加上女兒尚在求學階段,一家三口需改依靠綜援維生。原為家庭主婦的彭妻不擬被指「做懶人」而外出工作,每月再按入息扣減部分綜援金。彭妻早前突遭解僱,即時如實向社署申報,惟經社署扣減後,全家於五月份僅獲發一千零八十四元綜援金,即一家三口每天只可用三十五元度日!
「我哋唔想欠政府錢,所以社署話之前畀多咗千幾蚊要扣番,我都話即刻還,點知出到嚟原來扣咗六千幾蚊,得千幾蚊叫我哋點生活?」彭先生稱,妻子一直有按綜援計劃規定求職及工作,如今突遭解僱,綜援金又被扣減至僅剩一千元,多番向職員了解不果,「佢話我簽咗協議書,應承一次過還錢,但之後又話份協議係機密文件唔肯畀我睇番!」
社署發言人稱,上述家庭於三月底獲發四月份綜援金,金額則按二月份入息推算。由於彭妻在三月離職,並在一個月內分別獲前僱主發放二月工資及三月份最後薪金,令實際入息高於原先預算,故需向社署退款約五千元,連同之前在類似原因下多領的一千多元,合共須退回約六千五百元。
發言人又說,彭先生曾向職員一次過清還所有多領款項,故該月扣款後只獲發一千零八十四元綜援金。接獲本報轉介後,已即時再與彭洽商清還多領款項方案。
「如果勤力做嘢嘅結果係畀社署扣咁多錢,搞到得番一千蚊用一個月,我諗好多綜援受助人都會嚇到唔敢做,變相愈嚟愈多人脫離唔到綜援網!」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委員鄧家彪批評社署處事僵化,未有以受助家庭福利為依歸,要求當局檢討現有制度並堵塞漏洞。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則說,大部分綜援受助人皆屬基層巿民,社署職員講解綜援金計算方法及相關安排時,應保持足夠敏感度並作清楚解說,避免誤會,「好多巿民都睇唔明封綜援金通知書,要靠職員解釋,所以一定要小心處理!」
記者:朱廣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