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實名舉報必須保密

香港的廉政專員公署儘管千年道行一朝喪,寶貴的名聲敗於一個酬酢頻仍的前專員湯顯明手上,然而該署始終爛船尚有三斤釘,其中一項不可多得的優良傳統見諸其深入民心的宣傳口號:廉署保密,密密實實。

廉署密密實實的保密作風讓舉報人避免了很多不可預測的兇險,畢竟被舉報者往往不是善男信女,萬一為非作歹之徒知道了舉報者是誰而殺人滅口,肅貪倡廉勢必遭遇挫折,港版包青天甚至可以說是間接害人死於非命。所以嘛,內地為了反貪防腐而施行實名制度,實在有必要見賢思齊,學廉署那樣不洩露舉報者姓甚名誰。

前不久,江蘇新沂市合溝鎮發生雙屍命案,石姓村民和妻子在家中被殺,警方發現疑兇是村黨支部書記劉某。劉書記與石村民素來不和,後來石村民實名舉報對方貪污,導致雙方矛盾激化,劉書記買兇殺人去也。

貪污腐敗的國產官僚一般來說處於強勢,否則也不可能作威作福剝削百姓,舉報者通常處於弱勢,不少是長期含冤受屈的苦主。一旦弱勢舉報者的個人資料洩漏了,招來殺身之禍並不是沒有可能的。所以我說,實名舉報必須保密,誰洩密誰就該重重地接受懲罰。

早前傳出消息,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勒令正部長級以上官員在海外留學的子女,完成學業一年內必須回國,否則官位不保。可惜這一則消息被官方澄清了,原來沒有這麼一回事。既然領導人防範裸官的決心不怎麼堅決,更加依靠老百姓舉報貪官,不保密實在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