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塑化劑事件發生後,本港食物安全中心於二○一一年訂立食品添加塑化劑「DEHP」行動水平,為每公斤一點五毫克。不過,何先生早前將烈酒送往化驗中心檢測,發現塑化劑含量較食物安全中心所定一點五毫克標準超出一倍以上,但食物安全中心卻指烈酒標準與普通食物不同,並未清楚解釋原因。
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稱,部分塑化劑較易在酒精中溶解,且烈酒與食用一般食物的模式有差別,對烈酒及一般食物採用劃一行動水平並不適合,故為烈酒另訂行動水平。
就烈酒中的塑化劑「DEHP」的行動水平,中心已進行風險評估及參考歐洲國家而制訂,行動水平為每公斤烈酒含五毫克。發言人補充,行動水平並非法定標準,主要是為了協助執法人員進行監察工作時可作參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