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獨立議員黃毓民及人民力量議員陳偉業,因組織及參與非法集會罪成,分別被判監六個及五個星期。民建聯議員蔣麗芸今日會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提出動議,要求以內會主席梁君彥的名義,根據《基本法》在立法會大會提出罷免兩人議席的議案,由於泛民主派及自由黨等部分建制派表明不支持罷免兩人,令動議未必夠票通過。但即使今日的動議被否決,蔣麗芸及其他議員仍可以個人名義,於稍後的立法會大會中針對兩人提出罷免議案,若議案取得在席三分二議員贊成通過,黃毓民及陳偉業即會被取消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