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局外判商 炒人竟收罰金

醫院管理局未有減少外判費支出之際,該局資訊科技服務外判商卻於今年三月底與約五百名員工續約時,遭踢爆「過水濕腳」,取得撥款後外判涉「私自」剋扣工資,不加薪反大幅削減續約外判員工百分之五至一成薪酬。醫管局承認今年初得悉此事並介入,外判商已同意一三/一四年度續約時不削減薪酬,部分獲加薪百分之五。醫管局職工總會批評外判商「左右抽水」,對員工極不公平。

目前約有一千名資訊科技員為醫管局提供電腦支援服務,一半由醫管局直接聘用,其餘經四至五間外判商所聘請。醫管局職工總會近日去信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控訴上述不公平情況。醫管局職工總會總幹事吳冠君指,五百名醫管局外判資訊科技員工於今年四月續新約前,外判商疑要求在新合約中減薪,平均減幅百分之五至十,薪酬回復三年前簽約時水平。據知,外判員工每三年續約一次,但每次簽新約時均疑被迫大幅減薪,在合約履行期間則逐年輕微加薪,「一加一減」導致外判員P:工過往十年變相未獲加薪。

該會約見醫管局代表商討減薪問題,醫管局曾明確表明不但沒有減少外判費支出,反而增加,故不明白外判商為何減薪,但經醫管局主動介入事件後,外判商才停止削減外判員工薪金,部分反獲加薪平均百分之五。吳質疑外判商是「左右抽水」,一方面向醫管局取得更多資源,一方面在外判員工身上抽走工資。

醫局:離職毋須額外繳款

吳透露,外判商疑向辭職員工或被公司解僱員工,收取相等於廿一天薪酬的「罰金」,即使離職前一個月通知,同樣要罰款。外判員工跳槽到另一外判商工作,轉職期間的一個月「冷河期」更需停職停薪,質疑有關規定嚴重影響員工自由轉工權利。

醫管局發言人稱,今年二月底得悉部分資訊科技服務外判商擬向續約員工減薪,已即時聯絡各承辦商了解情況,並獲承辦商同意於一三/一四年度的續約安排,不會削減薪酬水平。醫管局未有提供撥予承辦商的外判費款項,但強調一向要求承辦商提供服務時必須符合相關法例,如承辦商出現違法等情況,醫管局保留追究權利甚至終止合約。同時,醫管局與所有承辦商達共識,員工在合約期內申請離職只須提前一個月通知,毋須額外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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