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鈺成:行會須全面改革

【本報訊】曾任行政會議成員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接受電視訪問時,再批評現時行會職能及分工不清,無法應對特首及立法會即將落實普選的新形勢,必須與問責制一同全面改革。現任行會成員李慧琼亦指問責制令行會失去內閣角色,建議強化行會在制訂及諮詢政策的功能,包括參與制訂施政報告和預算案。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指《基本法》對行會職能及申報制度已有規定,現行制度行之有效,暫毋須檢討。

曾鈺成指出,回歸前的行政局權力較現在的行會大,其中一個主因是當年立法局議員大部分由委任產生,現在則全由選舉產生,若將來特首也由普選產生,行會的角色及組成便必須全面改革。他又說,政府曾期望行會內的政黨代表可幫手在立法會箍票,發揮類似聯合執政內閣的角色,但受到保密制及集體負責制限制,有關期望從來未有實現,要行會成員發揮更好作用,這兩個制度必須檢討。

李慧琼:失去內閣角色

曾鈺成又說,回歸後高官與行會成員屢次「出事」而要辭職下台,底因是香港缺乏足夠的政治人才,問責官員及行會成員均是「拉雜成軍」,缺乏政治歷練及共同理念,問責官員與高級公務員的職責分工亦不清,徹底解決方法是推行政黨政治,但北京仍有人認為可沿用回歸前那一套。

李慧琼在另一場合指出,有評論指現時的行會及行會成員分量不及港英時代,原因是問責制的出現,令行會失去內閣角色,她認為行會可強化制訂及諮詢政策功能,甚至參與制訂施政報告及預算案。對於張震遠事件是否反映行會利益申報制度需加入負債情況,她認為欠債問題不是申報制度可解決,又指個人欠債問題普遍,重點是有否長期資不抵債。

譚志源出席活動時則表示,《基本法》已清楚規定行會的職能及組成,去年因應「貪曾」事件而成立的特別委員會,亦已檢討過特首及行會成員的利益申報制度,當時並無要求申報負債,認為現行制度行之有效,暫時毋須再檢討,但政府會繼續聽取各方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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