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急也急不來

和之前相比,本屆行政會議的開會時間比以前長,不但實際的時間長,而且要求在周二四時半之前不要安排其他事務,儘管開會時間不一定到四時半,但要有時間上的準備。

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希望每一份呈送行會的文件都被詳細討論。過去,行會只是周二早上開會,所以成員很自然會安排商務午宴。就算午宴定在一點,到十二點之後,當前面的議題講得較長,後面的議題便有可能被忽略。把會議的時間最長拉到下午四時半,就可以釋除這個疑慮,真的要傾,可以直落傾七個鐘,那就應該可以照顧到每一個細節。同時,開會時間增長,也方便呈送議程,如果有需要,可以有多達八、九個議程,不必受制於開會時間。

除了周二正式會議之外,非官方成員也會在周一中午聚餐。正式會議因為要符合憲政責任,所以程序非常嚴謹,討論一定以文件作為藍本。反觀周一的中午聚餐時間,就容許更大的自由度去討論各項社會的熱門議題。以本周二行會休會為例子,周一一樣有中午聚餐安排,一樣有熱烈的討論。此外,除了周一的中午聚餐,行政長官也會定期宴請行會成員,聽取成員對各項問題所提的意見。

對於行政會議的工作,必須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正式的行會會議不會談東談西,一定要有文件;要自由討論,則可以在上述兩種場合(中午聚餐及定期宴請)進行。當行會已經完成所有政策文件便會休會,情況等於高院沒有案件聆訊,控辯雙方要有足夠時間準備,各政策局撰寫政策文件同樣需時,急也急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