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無按程序 非營業時間「突檢」

【本報訊】裁判官謝沈智慧懷疑黃冠豪領導的整個牌照小組同流合污,原因是警員無按既定程序,竟在非營業時間前往食肆突擊檢查。相關事項記錄在報告中,但審閱的高級督察及警署警長又竟不聞不問,二人更曾出席涉案飯局,竟又跟黃一樣沒留意到店內無牌售酒,最後更與被告一起同意該店的酒牌申請。

根據證供,食肆如在獲發酒牌前賣酒,便構成反對其申請酒牌的其中一個強烈理由,一經定罪,警方必須在意見書中提出反對,而酒牌局對警方意見極之重視,亦依賴警方調查。正常程序下,如食肆被查獲無牌賣酒屬實,分區指揮官會發信警告,一個月內不改善則會提出檢控。

上級不聞不問

另一方面,警隊為避免利益衝突,每月會向警區高級人員發放關於酒牌申請的機密情報,目的就是要避免警務人員光顧正申請酒牌的食肆,並提醒各人不能與相關食肆有非公務接觸,在無酒牌食肆飲酒更有干犯刑事罪行之虞。

要調查食肆是否無牌賣酒,牌照小組會派人在營業時間前往突擊檢查,但本案警員竟在非營業時間前往調查,其上級理應察覺行動有問題。不過,黃冠豪的下屬鄧劍文高級督察及郭錦明警署警長,既未察覺問題,更曾與黃冠豪一同出席「辰田」飯局,更巧合地同沒留意該店無牌賣酒,亦沒對「辰田」的酒牌申請提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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