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江樂士生於英國並在英國讀大學及取得大律師資格,九七年出任香港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掌管香港刑事檢控大權長達十二年,任內多項檢控決定曾引起爭議,包括「放生」涉嫌偷步買車的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及涉嫌騙取旅行津貼的退休法官王見秋,以及因應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私下投訴,要求警方以「刑事煽動罪行」跟進《東方日報》的一篇專欄。
江樂士五一年於英國出生,七三年在英國南安普敦大學畢業,七四年取得英國大律師資格,七八年取得香港大律師及加入律政署擔任檢控官,九一年晉升為副刑事檢控專員,九七年「坐正」做刑事檢控專員,至○九年始退休離任,是香港歷來任期最長的刑事檢控專員。
江樂士任內作過多次爭議性決定,當中最轟動是九九年北約轟炸中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東方日報》專欄「功夫茶」以「李柱銘做埋美國發言人」為題撰文,事後李柱銘私下向江樂士投訴,江樂士即指文章涉「刑事煽動罪行」交警方跟進,引起外界極大反響,最後有關投訴並不成立。
江樂士退休後於一○年獲「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頒授銀紫荊星章,現時擔任中文大學及香港大學的榮譽教授,以及北京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並不時著書及在報章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