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早前因為社民連梁國雄辦公室一場小火,消防自動灑水系統啲水不斷流向下層,搞到五層樓濕晒,令人懷疑立法會新大樓係咪因趕工而變成豆腐渣工程。尋日行政管理委員會就討論事件,仲邀請埋三位負責官員到立法會解釋。聽完之後先至知,原來漏水係特登嘅,真係估你唔到。
有行管會成員引述話,建築署解釋門窗同地板之間留有空隙,係因為要預留空間畀建築物料冷縮熱脹,所以樓上嘅積水先會向下四圍漏。至於點解啲水可以漏落下面五層樓咁多,同埋個自動灑水系統點解會狂噴水。政府官員解釋得仲神奇,話漏咁多水係意料之內,咁做可以係防止其他樓層着火,令火勢可以得到全面控制喎。
至於灑水系統狂噴,原來並無失靈,當日足足噴咗半個鐘頭,本來立法會保安可以閂水掣,但保安驚火勢死灰復燃,點都要等到消防員到場至肯閂水掣,所以搞到立法會好似濕地公園咁。今次漏水風波,唔少議員都損失慘重,到底有冇得索償呢?據聞只要係立法會資產、用公帑購買嘅所有物資都有得賠,但議員嘅私人物品有損失就冇得賠喇,講到底都係長毛累街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