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男子因在網上留言爭執,之後各自召集人馬相約在街頭「講數」,最終演變成集體毆鬥,其中一人被打倒在地上後,復遭對方人馬狂踢頭部,結果在半年後傷重不治。警方事後拘捕一名有份參與打鬥青年,他被目擊證人認出曾跳起踩住死者的頭部。涉案青年昨在高院承認誤殺罪,法官將他還押至六月五日待索取其背景及心理報告始判刑。
被告劉嘉誠,報稱兼職售賣中港船票,案發時年僅十七歲,他承認在一一年九月三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襲擊四十一歲男子鄭日明,其後鄭於一二年三月廿七日不治死亡,被告原本被控謀殺罪,昨日他承認誤殺罪,獲控方及法官接納。
案情指死者一名黃姓朋友,與一名叫Iverson的網友在facebook因瑣事爭執,兩人相約在事發當晚,於旺角西洋菜街「新之城」商場外見面。當晚黃叫了死者及另外數人助陣,而Iverson亦有帶人到場。至晚上約十一時,突然有兩批人分別從西洋菜街及亞皆老街掩至,向黃及死者施襲,死者被打倒地上,復遭對方包括被告狂踢頭部。死者被打至失去知覺,送院後證實腦部出血,他其後因傷勢受感染,終在去年三月因腦傷及氣管發炎不治。被告在去年五月五日被捕,黃在認人時,認出被告不但有份踢死者,更指他曾跳起並一腳踩在死者頭上。
案件編號:HCCC 44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