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底在伊利沙伯醫院發生的奇情拐帶兩歲女童案,事後被捕的涉案已婚會所男經理聲稱認識新女友後,為隱瞞已婚身份及令女友信服,遂以離奇怪招擄拐女童驗DNA,以證女兒非自己親生。被告早前在區院承認拐帶、拋棄兒童、入屋犯法及盜竊四罪,法官昨判他入獄共卅九個月,另因他犯案時違反感化令需加監三個月,並要他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法官嚴斥指「今日有咁嘅發展無人逼你,係你一手一腳造成!」並對被告的愚蠢行為感到費解,希望被告可履行求情信中承諾,出獄後做一個負責任的父親及丈夫。
已婚及育有六歲及兩歲子女的被告謝子傑(卅七歲),沒有律師代表,昨自行求情時稱希望傳媒「高抬貴手」,不要報道他家人及身邊人士,並願一力承擔責任,惟法官反駁指法庭無權命令傳媒這樣做。
被告自稱有抑鬱症,有求診服藥且已好轉;又指自己身為人父,明白拐帶罪行嚴重,但辯稱遺棄女事主時,有走到對面馬路監視數分鐘至警方到場以免她出意外。惟控方引用附近閉路電視紀錄,「踢爆」被告遺下事主即離開,警方在十多分鐘後才到場。
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求情信指他因一己私欲而犯案,且有情緒病及偷竊癖等而再犯盜。法官又指他有「正邪兩面人格」,曾入讀護士學校但九七年因盜竊被逐離校,其後努力讀書完成大專課程,但劣根性未滅。法官指在四項中以拐帶最嚴重,因會對女事主及其家人造成心理影響,事主被丟下時亦可能會再被拐而人間蒸發。被告去年已因使用假車牌及偷竊汽車音響而被判感化一年,感化期間他在去年十月底於旺角警察遊樂會更衣室內偷人背包及在金行偷鑽戒,故需加監。
案件編號:DCCC 321及32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