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小販「賣鴨」無王管

萬人迷黃色巨鴨瘋魔全城,每日專程到尖沙咀碼頭的「鴨粉」不計其數。周先生日前發現有小販趁機「抽水」,涉無牌販賣橡膠鴨玩具,「幾個小販拎住啲鴨仔不斷向途人兜售,但就一個執法人員都冇,呢啲係咪叫失職?」周不滿當局巡查不足,要求加強執法,以遏止違規行為。

斥食署執法欠積極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表示,職員近日於上址一帶巡查時,發現有六名人士無牌販賣橡膠鴨玩具及飾物,已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提出檢控。發言人補充,任何人士違反《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則可被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食環署)咁都叫有做嘢?有巡嘅話點解仲有無牌小販日日喺度賣鴨仔?」周先生直斥食環署職員巡查時「隻眼開隻眼閉」,未有積極執法,要求作出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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