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及內地似乎一直都認為一國兩制是中國創造,是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初時鄧小平提陝甘寧邊區的例子,可是很快便被掩蓋,理由是當時是國共二次合作,表面上共產黨奉國民黨的正朔,實際上邊區自行其是,且以推翻國民黨中央政府為目的。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特區怎可以國共合作為典範呢?
於是,港澳、內地政府及學者便以缺乏歷史先例為理由而隨意解釋一國兩制。即使所謂《基本法》的原意也主要反映當時諮詢的意見,按內地法制沒有問題,但缺乏參考國際經驗。所定的條文內容都有不足之處,也不利港澳與內地在回歸後的互動發展。
事實上,國際上有關邊境地區或跨邊境地區的研究已經有很長的時間。九十年代以來,邊境研究在歐洲甚至成為顯學。國際上政府或國際組織的報告繁多,學術刊物也有多種專門以邊境研究為主。例如歐盟,已經成立了眾多的歐洲地區(Euro-region),歐盟出錢資助制度創新和發展。這些歐洲地區以及其他跨邊境地區涉及兩國、三國乃至四國邊境,也包括歐盟內部與歐盟外部的邊境,性質複雜和多元化。在歐盟以外,還有研究最多的美國與墨西哥邊境地區;非洲、南亞、東南亞亦有不少相關的研究。
這些跨邊境地區涉及制度上的許多關鍵因素,也在實踐中作了不少的創新。一國兩制實際上亦屬跨邊境地區,制度的複雜性並不十分嚴重。
回歸十五年後再仔細研究一國兩制,亦未為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