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十九歲男學生被指在兩年前非禮當時十二歲的表妹並與她非法性交,一年後他又與當時十三歲親妹亂倫,並令對方懷孕最終要做流產手術。兩女童去年參與教會活動時提及被侵犯事件,案件始被揭發及報警。警方調查時更發現現已十四歲的表妹,竟然從未入學讀書,智商亦只如八歲女童。被告昨於高院認罪,法官直斥其行為令人作嘔及可怕,最終判他入教導所;另外亦着控方調查及交代表妹從未入學一事的詳情,官驚訝指在廿一世紀的香港竟仍有兒童從沒入學,並對此感到難以置信。
報稱中六學生的男被告,承認一項非禮、兩項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及兩項亂倫罪,控罪指他在前年四月及十一月間,非禮當時十二歲的表妹Y及兩度與Y非法性交;又指他在去年七月五及六日與親妹X兩度亂倫。控方昨向法庭稱,警方當時也有調查Y未有入學的情況,現正索取法律意見作進一步處理。負責調查的警方東九龍虐兒組探員透露,Y有社工繼續跟進,並已安排她入學讀書,由於Y與家人關係良好,故她仍與家人同住,其他詳情則不便透露。
案情指被告與親妹X在父母離婚後,二人跟隨父親居住,表妹Y周末則會到被告家過夜,由於被告父當保安工作,經常夜歸。前年四月,Y在被告家過夜時與X同睡梳化,被告凌晨時突然睡在兩女中間,並揭起Y的衣服撫摸她身體。同日下午,被告要Y陪他睡覺時與Y發生性行為。同年十至十一月間,被告叫Y「幫手」最後一次,再與Y發生性行為。Y在同年四至五月曾把被侵犯的事告知X。另外,在去年七月五日,被告要X陪他睡覺,X不肯,被告便壓着X與她性交。翌晚,被告再捉着X的頸並與她發生性行為。X及Y事後就被侵犯的事作出商討後,決定告知教會中人。X經檢驗後發現懷孕,並需接受人工流產手術。
辯方律師昨求情指,被告已知錯,兩名女事主亦覺得事件令被告惹麻煩而感內疚。惟法官判刑時強調,這絕非兩名女事主的錯,又指被告犯事卻連累了三人的命運,更指被告覷準Y沒有讀過書,智商如小童而先向Y埋手,行為可怕。官又透露,報告指被告並無精神病,但有發展成異常性行為的傾向,建議他接受心理治療。法官指,閱覽案情後認為足以判監以懲,但考慮被告年輕,遂判他入教導所,讓他獲釋後仍有社工跟進情況,相信對他有幫助。
案件編號:HCCC 9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