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屢犯兜客再入獄

【本報訊】駕的士卅年的老司機今年初才因向喬裝遊客的警員開天索價而被判監,但他不知悔改,甫出獄不久又被警方喬裝遊客截獲,於金鐘山頂纜車站,開價一百五十元招攬遊客乘車上山。他早前承認兜客、沒有「落錶」及沒按錶收費等罪,昨於東區法院被判監兩個月及罰款共七千元。

被告黃華慰(六十歲)被控在今年三月九日,於花園道的山頂纜車站非法兜客,並收取超過《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則》訂明的收費率,以及沒有按動車費顯示器及其他七項使用一輛並非良好狀態的車輛罪。

案情指,警方派出警員喬裝遊客到花園道纜車站執行打擊不法的士司機的行動,事發當日晚上八時半被告將車停在纜車站旁的的士站,咪錶上掛上「暫停載客」牌,他向正在排隊乘纜車的警員表示:「的士上山頂」,警員表示有興趣,被告開價一百五十元。

警員在乘車期間,留意被告一直沒按下咪錶,錶上一直掛着「暫停載客」牌。當抵達山頂,警員付款後便表露身份,當場將被告拘捕,警誡下他保持緘默。事後警方將的士拖往檢查,發現的士指揮燈、車牌、安全帶等多處有損毀故障。案件編號:ESCC 124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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