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有病無病 爾虞我詐

都說法律是嚴肅的、公正的,這恐怕只是美麗的誤會。香港富商劉鑾雄等人捲入澳門歐文龍世紀巨貪案,有人三度稱病缺席應訊,澳門當局竟束手無策,既不能派醫生來港替他診病,又不能繼續審下去,不知如何收科。堂堂司法鬥不過一個富商,說是實在可笑,試問法律還有何嚴肅及公正可言?

大千世界,爾虞我詐,許多事情並非表面這麼簡單。眾所周知,歐文龍世紀巨貪案牽連甚廣,隱藏着許多不可告人的秘密,一旦此案鬧大,不知還會揭出多少驚天醜聞,還有多少富豪權貴牽涉其中,隨時弄得大家都下不了台,齊齊攬住死,所以嘛,最好的辦法就是一拖再拖,不了了之。明乎此,就知道為何有人明明健步如飛,卻一而再、再而三稱病,此病大有名堂,一點也不簡單。

兵法云,虛者實之,實者虛之。某人顯然深諳此道,有病無病,真真假假,虛實莫辨。正如有人所說,也許不是某人自己想稱病,而是澳門當局壓根兒就不想見到某人,稱病缺席應訊便是唯一的選擇,所以不病也得病。在三十六計之中,這叫做「假癡不癲」。

難怪稱病的人「坐定粒六」,逍遙自在,看來早已胸有成竹,知道澳門當局根本無奈其何。說穿了,法律本來主要就是為富豪權貴服務,根本沒有甚麼嚴肅或公正可言,大家不必大驚小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