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中醫開西藥!一名聲稱在本港執業近三十年的註冊老中醫,診治病人方法獨特,竟棄中投西,處方西藥予求診病人服用。該中醫聲稱年輕時在北京醫科大學畢業,曾修讀五年西醫課程,及後再讀三年中醫,並在內地執業六年,早年來港行醫,自誇「醫歷」深厚。但本報記者前往求診,獲處方的藥物均為西藥,該中醫起初仍矢口否認:「呢啲係中成藥,唔係西藥!」醫學界人士直指,中醫開西藥等同無牌行醫,若病人誤服相沖藥物,性命堪虞。
該名年約六十歲老中醫於深水埗開設的醫館,並不像一般中醫館瀰漫中藥材的味道,反之裝修與西醫診所相似,設有候診室,掛着簡潔的鏡牌匾,而診症室內設有多個藥櫃,放置逾百個西藥常用的藥瓶。「我嗰次陪阿媽去睇風濕,佢畀嘅藥,又橙、又紅,又黃,粒粒都係西藥咁樣。」陳小姐憶述早前與母親向該中醫求診,獲處方多種藥丸,她擔心當中有西藥,所以沒有讓母親服用。
記者於註冊中醫名冊內找到該中醫的登記資料,患有腸胃病的記者向該中醫求診,亦獲「中西合璧」的治療。該中醫先以傳統中醫方式替記者把脈,及後以西醫常用的聽筒,為記者檢查心、肝、脾、肺和腎的功能,最後以血壓計為記者量度血壓。在一輪檢查後,斷定記者有三大問題,並處方五種共二十七粒藥丸。「呢粒醫關節、呢粒係胃藥,呢啲係行血通血管藥,呢啲係通大便,睡前一粒……」並向記者解釋各藥丸的服用方法及作用。
當記者質疑藥丸是西藥時,該中醫斷言否認:「呢啲係中成藥,唔係西藥!」並指着藥櫃上排的藥瓶,「呢啲就係西藥,用嚟醫風濕骨痛。」惟被問及會否處方西藥予病人時,該中醫總支吾以對。
「呢啲全部都係西藥,冇一隻係中成藥!」記者將有關藥物交予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蘇曜華檢視,蘇一眼便看出所有藥丸均為常用西藥。蘇指出,橙色小粒的為抑制胃酸藥法莫替汀(Famotidine)、橙色印有藥廠英文代號的藥丸是具止痛效能的撲熱息痛(Paracetamol),小粒黃色印有藥廠英文代號的藥丸為止敏感藥氯苯那敏(Chlorpheniramine)、另一黃色藥丸則是通便藥比沙可啶(Bisacodyl),剩下白色的藥丸為胃藥。
蘇直指,按照規定中醫不能處方西藥,病人服用非持牌西醫處方藥物,或會出現藥物敏感,過量服用更會危及性命。此外,記者拿有關藥物到市面藥房配藥,職員亦可輕易配出其中兩種止痛及抑制胃酸的藥物。
香港醫學會前會長蔡堅表示,中醫處方西藥,等同無牌行醫,而且西藥之間不少藥物會相沖,如抗生素不能與薄血藥同服,誤服輕則會令藥效減退,或令薄血藥的功效加重,病人會有流血不止的危險。此外,病人可能會對藥物敏感,如中成藥內添加西藥,恐令病人敏感,嚴重藥物過敏,更可令呼吸道腫脹,造成窒息。
「我知道開西藥係唔啱,我以後唔會再開!」記者及後表明身份向該中醫查詢,他承認多年來均有向病人處方西藥,但只是按病人的實際情況配以中西醫結合治療,才處方西藥。他堅稱從未有處方受管制的藥物,例如抗生素,承諾此後不會再處方西藥予病人。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根據中醫守則規定,中醫採用的治療方法應依照傳統中醫藥學基礎,開出中藥材或中成藥處方,不可使用其他醫療專業法例所涉及的專業治療方法。過往三年共有三宗中醫師違例處方西藥的個案,如中醫管理委員會轄下的中醫組接獲投訴,在研訊後裁定為違規行為,可對有關中醫作紀律處分,包括警告及譴責,甚至除名。
非法販賣飯盒隨時干犯三宗罪!現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規定,任何人在街道上無牌販賣,首次定罪可被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一個月;在公眾地方造成阻塞,則可被判罰款五千元或監禁三個月。除上述罪行外,如有人在街上無牌販賣熟食,另可根據《小販規例》或《食物業規例》提出檢控。前者一經定罪,首次可被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後者一旦被定罪則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