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停牌期間「偷雞」駕駛、欠交「牛肉乾」等「隱性」交通罪行,日後將在道路上無所遁形。警方下月初引入自動車牌識別系統,偵測未獲發行車證、未買第三者保險、車主被停牌或法庭向車主發出交通拘捕令的車輛,有否在道路上行駛。當系統發現「戴罪之車」,交通警員即上前截查。警方指新系統可加強前線人員截查執法的效率,強調已徵詢律政司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意見,確保不侵犯私隱。
警方自動車牌識別系統由一部攝像機及流動電腦組成,可拍下一條行車線中百多公呎範圍,流動電腦連接由運輸署提供的交通罪行資料庫,主要載有涉及四類罪行的車牌號碼,包括駕駛未獲發行車證、未買第三者保險、車主停牌期間駕駛及法庭向登記車主發出交通拘捕令。當攝像機拍下車輛的車牌號碼,電腦和資料庫作比對,若是「戴罪之車」便發出警號,通知交通警員截查車輛,檢控違例司機。
警方交通管理及違例檢控科高級警司彭樹雄表示,過往警方除非發現司機涉交通違規行為,否則難以有效隨機截查。引入新系統後,有助篩選應截查的車輛,並揭發車主未買第三者保險等「隱性」交通罪行,強調系統不影響守法司機,但承認登記車主被停牌的車輛,不論是否由車主駕駛都會被截查。他聲稱即使路面多擠塞,系統偵測的命中率仍達百分百,但不會如「影快相」般出示警告牌,以免違例司機兜路避過系統。
彭樹雄指系統攝下的車牌資料,除非涉及罪行,要用作呈堂證供,否則全部在行動後刪除。警方已徵詢律政司和私隱專員公署的意見,確保符合私隱條例和保障資料原則。系統只載有交通罪行資料,不存在政治檢控。新系統下月初在全港不同地區試用,若效果理想,將全面實施。